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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运输证办理指南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10-16


1、事项名称及编码:

X0904:木材运输证

2、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四十五条

3、适用范围:从滑县调运木材到县外

 

 

 

4、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木竹经营(加工)资格;

    (2)木竹来源必须合法;

    (3)凭《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的《木材运输证》有数量限制,《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木材运输总量,不得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上核定的商品木材采伐总量;凭其它依据转办的,只需依据合法有效,无数量限制,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5、工作流程:


 6、申请材料:

(1)植物检疫证书;

(2)木材生产单位和个人自伐的木材,持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它合法来源证明;

(3)需二次起运的,凭原起运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证件。原证在换发时由发证机关留存备查。

(4)从木材交易市场购买的原木、木条、锯材和竹原材,持木材交易发票和育林金票据,其它类别木材持交易法票。

(5)从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购买的半成品,持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的交易法票、《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副本)。

7、办理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

8、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9、受理地点:滑县便民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联系电话:0372-8181579,监督电话:0372-81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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