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10-16
1、事项名称及编码:
X0904:木材运输证
2、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四十五条
3、适用范围:从滑县调运木材到县外
4、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木竹经营(加工)资格; (2)木竹来源必须合法; (3)凭《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的《木材运输证》有数量限制,《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木材运输总量,不得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上核定的商品木材采伐总量;凭其它依据转办的,只需依据合法有效,无数量限制,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5、工作流程:
6、申请材料:
(1)植物检疫证书;
(2)木材生产单位和个人自伐的木材,持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它合法来源证明;
(3)需二次起运的,凭原起运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证件。原证在换发时由发证机关留存备查。
(4)从木材交易市场购买的原木、木条、锯材和竹原材,持木材交易发票和育林金票据,其它类别木材持交易法票。
(5)从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购买的半成品,持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的交易法票、《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副本)。
7、办理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
8、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9、受理地点:滑县便民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联系电话:0372-8181579,监督电话:0372-811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