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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指南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10-16


1、事项名称及编码:

X0903:林木采伐许可证

2、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3、适用范围:全县范围内除房前屋后零星林木外的林木采伐

 

 

4、申请条件:

(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之外的林木采伐活动。

(2)林木权属无争议。

(3)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采伐的林木。

(4)有采伐指标。

(5)采伐作业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省采伐管理规定。

5、工作流程:

    6、申请材料: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1)国营林场和一千五百亩以上的集体林场,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2)前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提交包括采伐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3)驻豫部队除提交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文件外,还应提交师级以上领导机关同意采伐的文件。

(4)采伐证的申请必须由林权所有人提起,村委会代表农户申请采伐证,必须有村民的委托书。

7、办理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

8、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9、受理地点:滑县便民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联系电话:0372-8181579,监督电话:0372-81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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