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12-29
根据《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国家林业局2017年第44号令)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林木品种有异议,可向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10-84238817 传真:010-8423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