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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8-02-08


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林业厅对此进行了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与重要意义
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实现集体林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增加农民林业收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以及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林业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之后,中央再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17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7月27日,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在福建省武平县召开,汪洋副总理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广福建经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指明了方向。
我省林业用地面积8496.33万亩,国有林地不足700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是单项改革,但影响林业建设和发展全局。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林业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更为重要,在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更为凸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要增收,又要增绿,必须把保护好森林资源放在首位。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发展"的基本理念,是林业生态省建设必须把握的大局,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把握和服务的大局。这是改革的方向问题,绝不能偏离。我省于2007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同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07〕82号)。2011年底基本完成以确权发证为主要任务的基础改革任务,改革涉及全省158个县(市、区)4255.6万农村人口6788万亩集体林地。201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16〕89号),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意见》的具体落实工作,按照王铁副省长批示,我厅进行了系统学习和全面调研,认真收集了国家林业局筛选出的22个典型案例,在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先后两次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于11月出台了我省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主要讲完善我省集体林权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路径方法。其中目标任务:到2020年,集体林地权属明晰率达95%以上,集体林地流转合同格式文本使用率90%以上,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和涉林农民合作社10000家以上,对林业、林农的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每年林业年收入达1200元以上。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
1.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主要包括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林地承包制度,探索开展"三权分置",赋予林权流转证行政审批事项凭证权能,科学经营管理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经营权。试行林权流转证制度,探索非林地林木确权颁证,为花卉苗木办理林权证。这是我省信阳市和栾川县被农业部、中农办和国家林业局等13个部委确定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和示范区之后我省的创新性探索。此做法作为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被国家林业局收入《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改革实践案例》,国家林业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学习借鉴。今年7月在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作为我省经验予以交流。
2.规范林权市场行为。规范林权流转秩序,加强林权流转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林权流转管理制度,推进林权流转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和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搭建全省林权交易市场服务平台。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开发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市场主体对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并对出险的抵押物进行收储。完善森林保险制度,维护森林财产保值安全,降低经营风险。
4.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农民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鼓励工商资本与农户开展合作经营。
5.完善林业政策扶持体系。各地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并进一步落实各项补助政策,研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主体投资林业,投入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
6.加强集体林业管理和服务。进一步精简优化林业审批事项,提升林权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建立林权流转市场主体信用评级制度,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7.完善纠纷调处与化解机制。注重决策风险评估,实施听证制度,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确保问题出现后及时处置。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8.加强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新一轮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继续坚持新一轮规划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统筹引领,进一步发挥集体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强化工作责任。完善推进机制,与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结合,实行生态建设目标和改革项目责任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创新点
《实施意见》遵循国办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相关要求进行了尽可能的拓展和细化。
一是增加了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统筹引领相关内容。集体林作为全省培育森林资源的重要基地,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推进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融入林业生态省建设大局,在保障措施中增加了"加强规划引领"一项内容,以发挥新一轮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统筹引领作用,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相互衔接、协同推进。此项内容主要涉及组织编制并实施新一轮规划,积极推广基础改革时期我省探索出的"四个同步"典型做法和"四个结合"平原林改模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出"四个结合"的平原模式。即把集体林改与林业生态省建设紧密结合,注重"在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结合上积极探索,在造林育林与管护流转的结合上积极探索,在增绿与增效的结合上积极探索,在管理与服务的结合上积极探索",在促进平原绿化向平原林业,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过程中,实现既增绿又增效,尤其是平原农田林网在保证我省粮食主产区粮食增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呈现出林茂粮丰的可喜局面。国家林业局曾三次在我省召开现场会,"平原绿化"、"平原林业"、"平原林改"因此成为我省在全国叫得响的名片。回良玉副总理曾批示,要认真总结河南经验在全国推广。
二是增加了集体林业可持续发展相关内容。在改革任务中增加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完善林业政策扶持体系"等内容,主要涉及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以及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7年开始,2011年底基本完成以确权办证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改革任务。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涉及权属利益关系日益复杂,亟需相关系统配套改革支持才能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而发展林业产业和完善林业政策扶持体系对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和集体林健康可持续发展尤为关键。
三是运用了我省改革探索创新的积极成果。主要涉及试行林权流转证制度;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的"四项任务",即探索"三权分置"林权管理新模式、探索建立林权要素市场服务新规范、探索公益林管理经营新机制、探索建立林权流转新制度。
四是借鉴了外省改革经验。主要涉及安徽、辽宁、青海、福建、江西等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

 

 

信息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 责任编辑:手机bt365管理员